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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我都说了一件事,该你了!”
      老马又是沉吟不语,甚至起身从罗宾的酒桌上那过了威士忌和杯子,给自己和罗宾各倒了一杯,然后自己先干了,才开口道:
      “很久以前尖木镇还是一个富足快乐的小镇,直到走私团伙出现……”
      老马生在尖木镇,长在尖木镇,对于小镇的故事他如数家珍,但是说道走私团伙,他却有些不寒而栗。
      这个亨德森上校,一直驻守在米枫边境,从一名中尉到上校一共花了二十年时间。
      而现在他已经退役了,虽然在这个地方没有人管,但是在尖木镇老一辈人的认知里他无疑是恶名昭著的那一个。
      不仅盗窃和走私,而且涉及到了锁、谋杀、绑架等一系列案件中,但是至今仍逍遥在尖木镇。
      而是在小镇高速的尽头,在他原来服役的军事基地旧址上,他仅用一美元就将这个地方买了下来。
      作为他走私生活物资和稀有物资牟利的中转站。
      但是不管光他的手下还有一队退伍的军人,而且还有大量武器以及和州议员里的某些人有不可见人的勾当。
      老马将自己知道的所有关于走私团伙和亨德森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了罗宾。
      可是并没有打消他想要对杰克和亨德森出手的计划。
      “老马,不赢这么担心,只需要你明天晚上到我这里来,跟我一起喝酒到天亮。”
      老马看到罗宾笃定的眼神儿,还是打算说什么,就被罗宾打断了:
      “说好了,我等下先给贝蒂打个电话,帮你请个假。”
      “罗,你真的想好了吗?”
      罗宾没有回答,只是盯着老马的眼睛,重重的点了点头。
      确定了罗宾的意愿,老马将酒杯重新举起,直接一饮而尽:“那好,我就跟你再疯一回,没准儿你真的能让尖木镇恢复正常呢。不过我可不能就这么在你的房间里待一晚上,我要跟你一起行动!”
      “老马,你……”
      “你面对他们那么多人,总需要一个搭档的。”
      “可是你的安全……”
      “喂,罗,你在么?这可不是我认识得罗,我认识的那个总是感觉可以将所有的事情做的滴水不漏。”
      “老马,谢谢你夸奖我,但是你毕竟有贝蒂。而我就算有什么意外也是孤身一人。”
      “放心,我只是在远处帮你警戒。”
      罗宾看着老马稍微有些抽搐的笑容,上前抱了抱他。
      “谢了,兄弟!”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虽然他对莉丽所说,是为了在这个小镇平静的生活,但是他并没有这样的打算。
      他在这里虽然收获了友情,收获了兄弟,但是每天都处于强烈的不安之中。
      他非常想获得平静的生活,但是并不是在这么一个每日被犯罪,人性,资本甚至邪恶所笼罩的地方生活。
      他虽然点亮了两点儿智慧,但是智慧对于解决他的不安和焦虑还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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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