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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羽毛球,写新书,我们有宝宝了(求订阅!)[1/2页]

重生大时代之1993 三月麻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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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羽毛球拍。
      两人在校内寻一个人相对比较少的空旷地带打了起来。
      同前年相比,小十一的技术大有进步,在张宣不刻意刁难的情况下,两人打得有来有回。
      值得一提的是,小十一进步的不只有技术,羽毛球也是更好了。
      周边没什么人,小十一来回奔波出了一身大汗,外套脱了,红色单衣衬着轮廓让老男人时不时忍不住偷瞄几眼。
      虽说这姑娘平时自恋了点,但身材是真没得说,号称黄金比例一点也不过分。
      资本足,跟魏薇老班的羽毛球有得一比,看得人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有些窒息。
      其实他一直觉得,小十一和莉莉丝有点像。
      或者说小十一是莉莉丝的超级加强版。
      这个超级加强不论是相貌,还是身材,还是气质,或者某方面的脾性。通通都加强了。
      当然了,两者也是有很大区别。
      莉莉丝的身材是妩媚欲望型的,看了就让人起征服欲。
      而小十一的身材是各方面恰到好处,匀称。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大长腿、腰身、肩膀、锁骨都是美的过分,甚至连脖颈都充满了魅力。
      而两人最大的不同还是性格。
      莉莉丝是真的虎,家庭背景摆在那,从小被熏陶地说话做事非常有底气。
      就像上辈子,有好多次她都想直接把张宣弄上床。只要她喜欢的,肆无忌惮。
      但小十一在这方面就有很明显的不同。
      苏谨妤说话看起来很挑逗,但她只针对一个人。
      在外人眼里,苏谨妤是非常淑女的大家闺秀。
      抛开挑逗张宣的说话方式不谈。其行为和淑女的外表一样,一直很规矩,守着一根底线,收束着,不越界。
      当然,
      在老男人眼里,这简直就是一个妖精,和淑女不挂钩。
      有时候张宣甚至在想,要是小十一像莉莉丝那样肆无忌惮,自己估计早就不敢和她玩了,要不然很容易失火。
      某个时刻,捡球的小十一慢慢声声问:“你不累吗,要不休息会?”
      张宣说:“不累,继续。”
      小十一说:“可是我累了嘛,要不我躺着让你看?”
      张宣:“”
      看破不说破行不行?
      咱没有大出息,也就这点爱好了。
      来到旁边草地上,小十一递过一瓶水给他,问:“现在什么时候?”
      张宣抬手看看表:“还差10分钟11点。”
      小十一侧身期待地看他:“今天元宵节,你有什么安排吗?”
      张宣有点渴,喝一口水躺草地上说:“没安排,等会回租房看书写作。”
      想到那间他和杜双伶同居的租房,小十一欲言又止,有些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张宣闭着眼睛问:“你的行李带过来了吗?”
      小十一回答:“没有。”
      “没有?”
      “嗯,我今天是特意过来学校散散心的,散心完了自然要回深城。”
      闻言,张宣睁开眼睛瞧向她。
      迎着他的眼神,小十一俯身附耳嘀咕:“我看你之前一直盯着我的身子看,要不要本小姐晚上留下来陪你?”
      张宣感觉耳朵很痒,一股异样的女人香扑面而来,伸手推开她的猪头:“要钱吗?”
      小十一说:“伱要是伺候我舒服了,本小姐给你20。”
      张宣再次推开她点:“我经验丰富,少了点。”
      小十一从头到脚打量他一番,犹豫几秒伸出4根手指,“那翻倍,40,不能再多了。”
      张宣不满:“我在你眼里就值40?”
      小十一笑眯眯地说:“你又不是一手货。”
      张宣开口:“那你去找一手货去。”
      小十一双腿交迭在一起,摩擦一下:“不嘛,那些在我眼里一文不值。”
      张宣视线跟着不自觉地移到她的大腿根部,闭上眼睛不说话了。
      见他这幅样子,小十一得意地笑。
      休息一阵,两人来到中大南门。
      小十一转身,再次诱惑道:“你开口,我可以留下来陪你的哦。”
      张宣目视前方,“你不是跟你妈说,你去了杨蔓菁家里玩么,晚上不回去,得急死他们。”
      小十一伸个懒腰,轻轻扭下身子:“我就说迷路了。”
      张宣白她一眼,“别,哪有迷路迷到一个有妇之夫家里的。”
      听到“有妇之夫”,小十一开始伸手拦的士。
      今天运道不好,两人等了15分钟都没见到什么出租车。
      张宣猜测:“是不是寒假的原因,出租车不来这边?”
      小十一赞同这看法。
      张宣问:“你身上带了电话卡没?”
      小十一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张ic卡。
      张宣说:“你等下吧,我叫个人送你回去。”
      苏谨妤眼睛亮亮地看他,“是担心我安全?”
      张宣赶忙摆手:“不,只想尽快把你送走。”
      找到一个电话亭,张宣开始拨打李梅电话。
      只是打到一半,他又放弃了,转而打袁澜电话。
      实在是李梅过来远了点,而袁澜就在海珠区,离中大非常近。
      电话很快就通了。
      “喂,哪位?”传来一个非常冷的声音,是袁澜的。
      张宣愣了下,没想到袁澜平日里说话是这样子的:“是我,你忙不忙?”
      “张宣?”
      “嗯。”
      “你找我什么事?”袁澜瞬间换一种口气,笑问。
      张宣说:“前几天的事情,跟你说声谢谢。”
      袁澜翘起二郎腿:“不用,李梅已经谢过了。说吧,你肯定是找我事,什么事?”
      张宣说:“我这有个朋友,想回深城,你帮忙安排一个人送送她,有空请你喝酒。”
      袁澜问:“女的?”
      张宣回答:“男的我也不将成你了。”
      袁澜忽然问:“很漂亮吧?”
      张宣扫一眼小十一:“一般般。”
      袁澜又问:“你们在哪?”
      张宣回答:“中大南门。”
      得了信息的袁澜很是干脆,直接把电话挂了。
      十分钟后,一辆黑色桑塔纳由远及近,停在了两人身边。
      开车的是袁澜本人。
      张宣非常意外,探头问:“你怎么亲自来了?”
      袁澜目光落在小十一身上:“我就是好奇,跟你走得近的女生是个什么样?”
      张宣笑了:“比你妹妹如何?”
      袁澜跟着笑了笑,立即招呼小十一上车,然后倒车,麻麻利利走人。
      压根不再理会张宣。
      嘿!肯定是戳到袁澜这娘们的痛处了。
      把妖精送走,张宣感觉一身轻松。
      他本人倒不是有多避讳小十一,只是这妞目的性太强,还是要注意保持距离的。
      …
      一身汗。
      张宣忍受不了,回租房先是洗个澡,洗个头发。
      接着又把衣服洗干净晾好。
      随后进了书房。
      今天是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是个好日子。
      按习俗:初一十五做什么都能成。
      所以他打算今天正式动笔写下一本新书。
      虽然故事结构和时间线有很大的不同,有很多需要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原创。
      但经过一番慎重的思索后,决定不改名。
      一下本书还是沿用“人世间”这个名字。
      可能是思维习惯了原因,也可能是“人世间”这个名字在后世耳熟能详、取得了重大成功的原因,张宣总觉得这个名字跟书本内容非常契合,找不出更好的替代品。
      这般思绪着
      他把前段时找的资料归拢到一起,写满写满足足有11个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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