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
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征暴赋,赋敛不时,朝今而暮当具。有者,半价而卖
;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
列贩卖,操其奇嬴,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
,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
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
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
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
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
,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今令民大车骑马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
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
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
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
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附 晁错 (论贵粟疏)[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