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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尘埃落地[1/2页]

盛玉成总监 曹家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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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事办得相当得体隆重,台商是在余城最大的殡仪馆一号大厅开的追悼会。事先市和区委及政府主要领导都接见其子女,区台办和招商局、街道书记主任出席参加,郎桂萍分管经济副主任代表组织作了悼词,赶来的大哥周甫卿提出要父亲骨灰回台湾落土,殡仪馆同意将周静英骨灰安放进考究的象牙雕刻盒内由子女带归。俞鑫法因婵姑坚持遵照城东大队村民风俗土葬,此时还没有禁止棺木筑墓的规定,所以这位员贫协主任和大队长三位一体的基层领导准许在家收殓。田家桥社员和庆林公司职工全体参加,街道陈书记还亲自上门慰问,花圈奠帐挽联在蝉姑家道地上摆满。俞鑫法。没有放置走方郎中墓旁,最后是跟绍兴阿婆即奶妈坟做在一起,碑上恢复泉儿名,但未冠姓。养子两字很大在左侧面上首,右下放落有有妹蝉姑携春明夫妇及孙辈百拜祭字。
      当一切尘埃落地,周静英的投资款成为焦点。周甫卿与香港律师对照英美法系的继承法侃侃而谈,第一回合,蝉姑春明及庆林公司及区街道二级领导、职能部门连名字都搞不明白,聪明的盛玉成当即来了个只听不回的态度,并通过让何力伟与自己方通了气,其实也只有这样,干部们谁也不会乱表态的,蝉姑一家只有春明比较务实但也只能竖耳朵听,只有阿海大喉咙说了句粗话,他责问律师,难道我哥白来世一趟的!
      焦点很简单,他们承认俞鑫法事实上是周静英的未婚子,也看了公证文书,但抓住缺少俞鑫法本人的签字,由此香港律师推定此公证有瑕疵,怀疑移用周先生生前签名盖指印空白文书。同时他还强调即使周静英先生家属同意接受,但俞鑫法没有后裔,他本人亡故,丧失继承权,所以周家的子女有权将老人家的投资款撤回。
      当何力伟与盛玉成回到厂里,黄汉章已经在门口与金铮庆在谈,见到金,盛玉成才想起春明当时的提议,是啊,有个民国大律师在,完全可以求教祭出解难的法宝。好在,春明也随后赶来。
      金铮庆对他们作了次初级普法,并让已经在自学法律知识参加高考的儿子吕玮复讲一边:世界上有二个法系,即以英美为主国家的英美法系,和法德国家的大陆法系,香港属英国管辖当然实行英美法系,不过继承法的核心在两法系中并无大的区别,但英美法主要是合议庭为主,即判例法,像俞主任出现的继承是很少有先例可寻,但不是完全无,焦点不在一,而在二。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他们认定公证的瑕疵但有一样是推翻不了,即俞鑫法即是泉儿,有其尼姑母的存物绫娟书写字和襁褓中婴儿身上缝有的字条,及血清验证,俞鑫法即是周静英非婚生子。但接下来就难,因为俞主任已亡,他没有合法继承人,那么其同父异母的弟妹就有权享受他的继承财产。
      盛玉成是一点就能通的而且很快脑子飞速旋转找出其中要害的,他不是法理,更未遵照逻辑,而是常人循规思路。这些现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可理解,但其实直到当今,实用却却是这种天性的归结。情由心发,心绪成理,以实际需求为动力,如何取得利益这才是关键所在。盛玉成现在就是在这方面考虑,当他抬头见到在一旁在思索的袁春明进,猛然开悟,于是,他提出蝉姑家的事实关系。一,泉儿是她家抱养的与春明娘同吃一口奶长大。二是,鑫法的名也是蝉姑娘取的,后因病过继给走方郎中,留有魏先生的文证,这两个硬件可以印证,袁家有资格继承俞鑫法的财产。
      盛玉成颠三倒四的一番话并没有让金铮庆认同,但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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