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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了,又决定返回云南。他抵达昆明的当天,正是蒋兴、范晓琴被处决的日子。
      蒋兴、范晓琴被捕后,蒋兴也因为毒瘾作无法接受讯问而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范晓琴没有染上毒瘾,因此警方先讯问她。范晓琴到这当儿,还异想天开地想保住蒋兴的性命,面对着警方的一次次讯问,反复声称自己是主犯,所有主意、行动、资金全出自于她,而蒋兴则是完全被迫的,是她用爱情逼着他参与犯罪的。1o天后,蒋兴在戒毒所接受了第一次讯问。前面说过,范晓琴在警方抓捕时就已经公开表示过此事跟蒋兴无关,那是她的责任。这给了蒋兴一个暗示性的启示,他深知范晓琴的禀性,料想她会“九供不离一辞”的,寻思自己何不乘机开脱?于是,他也就把责任全部往范晓琴身上推。这种情形,警方以前也碰到过,不过不是情侣之间,而是父子、母女或者夫妻之间的。既然碰到过,自己已经积累了对付的经验。再对范晓琴进行讯问时,将分析和调查的情况稍微抛了点儿出来,范晓琴就无法自圆其说了,只好如实招供。过了三四天,蒋兴被押往看守所了,再讯问时还是这样供述,弄得审讯人员无名火顿起,喝斥道:“蒋兴,你这种人还称得上‘男人?男子汉敢做
      敢当,还用得着一个女人来为你当替罪羊?”最后,蒋兴不得不对犯罪情况作了招供。
      范晓琴出事的消息传到其父母那里后,老两口虽然早已跟女儿断绝了来往,而且对外声称“没有这个女儿了”,但还是念及骨肉之情,忍不住大哭了一场。大哭之后,两人就通过有关渠道打听案情,其中大概还有斡旋的意思。但蒋兴、范晓琴所贩卖的“白粉”数量甚大,如无重大立功表现,绝无生还之望,老两口也就死了这份心。他们商议后,由范母出面给女儿写了一封信,并且给她送了生活用品。范晓琴在看守所收到父母的信函和东西后,悲从心底直涌而出,深悔自己走上了这样一条不归之路。但她对于蒋兴还是痴心不改,马上想到他是外地人,家又在农村,估计不大可能会有人送东西来的,于是就把自己收到的东西中凡是蒋兴用得到的都拣出来,请看守转交给蒋兴。她又写信给父母,请求他们直接给蒋兴送物品。
      不久,范晓琴、蒋兴收到了检察院下达的起诉书。范晓琴一看里面所列出的罪行,再对照刑法条文,知道己是黄泉路近,遂给蒋兴写了一封信,内容大意是:到这一步,实在是非常不应该的,对不起父母亲友,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国家,但是现在后悔己晚,只好认命了,希望蒋兴能够得到从宽处理,留得一命。蒋兴读到这封信后,流下了眼泪,但当看守问他是否要给范晓琴写一封回信时,他却沉重摇了摇头。
      蒋兴、范晓琴的死刑判决是在公判会上宣告的。范晓琴在听到蒋兴被判处死刑时,尽管已经有了思想准备,但是还是情不自禁地浑身颤抖,热泪长流;接着听到她自己被判处死刑时,反而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在从会场押解出去时,范晓琴向距她不远的蒋兴大声叫喊:“蒋兴,保重!”她还想说什么,被法警阻止了。据当时在场的人说,范晓琴始终望着蒋兴,大大的眼睛里饱含深情;可是蒋兴已经被判处死刑吓得近乎瘫痪,根本没想着抬起头来看范晓琴一眼。蒋兴上了囚车后,似乎平静了一些,嘟哝着说不服判决,要上诉。但是,后来他并没有提出上诉,他放弃了法律给予他的最后一个权利。
      范晓琴也没有提出上诉,她给父母写了一封信,说判决是正确的,她没有异议,愿意服从。范晓琴在信中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请求父母给蒋兴买一套新衣服、一双新皮鞋,以让他穿着一新的“上路”;她希望父母能够满足不孝女儿的最后一个愿望。范晓琴的父母满足了女儿的这一愿望,按照范晓琴给选定的颜色和式样,给蒋兴购买了一套衣服、一双皮鞋。东西送到看守所,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蒋兴后来上刑场时没有穿这套衣服。执行死刑的前夜,看守所允许死囚购买自己想吃的菜肴。范晓琴提出:去问一下蒋兴,他吃什么,我也吃什么,用我的钱。后来,两人果然吃了一模一样儿时他们爱吃的“蛋炒饭”……
      同一天,范晓琴向看守所提出要求见一见蒋兴的面,说几句话。这一要求,被以“法律没有规定”而拒绝了。次日上午,当范晓琴被提出监号打开脚镣时,她再次提出了这一要求。不知出于什么考虑,现场有关人员满足了她的一半要求:允许她看一看蒋兴,但仅是看一眼而已,不能说话。这不是执法人员的苛刻,而是法律的威严和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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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