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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美丽的误会[1/2页]

原来英雄,真的存在 阅书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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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天一路带着陆小鑫来到住处,
      一座用石头建成的小城堡,在山顶中央,后面围着两块巨石,看起来大气上档次,为什么古人总喜欢谦虚!难不成里面什么都没有?
      陆小鑫疑问道:“大哥,眼前这座城堡就是大哥的寒室吗?”
      “不错!这是为兄世代的祖屋,”
      逆天上去推开打木门,笑道:“这里就我一人居住,所以有些杂乱,兄弟可不要见怪。”
      陆小鑫跟着他走进城堡,才发现,什么叫富裕,一条的石路建在十来米宽的小河上,将小河分成两段,石路上是很凌乱,随地可见的纯金打造酒壶,酒杯,盘子,大碗,很多纯金杯子撒落在道路两旁小河内,河流里养着锦鲤鱼,走过石路,来到大厅,两旁十几张玉制桌子,桌子两边都放着纯金打造的椅子,大厅最里面正位,是一张大大的石椅。
      陆小鑫看得两眼发光,有钱,真有钱,罪恶啊,
      逆天见陆小鑫在发愣,想来也应该被他这寒室给震到了,不过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那么多财宝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些数量,他们族人世代守护一方之地,除了成年一次回到族地,接受族人先辈教诲,还有就是找看上眼的族人成亲,繁殖后代。
      祖辈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没有离开过守护地第二次,拥有再多财富,也无法忍受困住一方,却无法看到外面的世界,特别到了逆天这一代,他父亲,他爷爷都是两百来岁就成家,可他倒好,因为害羞,在加上父亲死得早,在他五十多岁就战死在夜魔爪下,母亲因悲伤过度也没有几年,就随着父亲而去,留下他一个人成长,五十多岁在他族中只能算儿童,所以这也是导致他为什么会对女人胆小的原因。
      对于已经六百多岁的他,还有六百多多年可活,他实在受够了一个人在这地方孤苦无依,什么大志,什么英雄,什么为苍生,每天都会在他心里反复质问。
      叹道:“兄弟,觉得这里怎么样?”
      陆小鑫嗯道:“非常好,简直是人生赢家。”
      逆天苦笑不得,有些伤感道:“如果要你一辈子一个人在这里生存一千年多年,你受得了吗?”
      “啊!”
      陆小鑫不明白逆天是什么意思,
      “大哥,这是怎么了?”
      逆天没有回应陆小鑫,自顾自走向大厅右边处的小门前,推开小门走了进去,留下陆小鑫一个人在大厅。
      我去!
      陆小鑫很无语,不过心想算了,大哥应该有心事,不理他了,看着四周闪闪发光的金子,简直是完美啊,这地方,要是在现代就发财了,忍不住把手放在桌子上摸了摸,纯金啊,这么大一块金子。
      嗯!不对,
      陆小鑫有些后怕想着,我为什么会喜欢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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