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瑟突然很想喝酒。
假如把人类整体看作一个巨大的生命体,那么陆瑟自认为处于脑细胞的位置,堂堂脑细胞,自然不愿意屈尊降贵,跟“腰部脂肪细胞”甚至“脚癣细胞”倾诉烦恼。
小佳和陆瑟诞生于同一位置,但不能算是真正的脑细胞,顶多是“脑残细胞”。
和基友包兴或者爱丽丝谈烦恼有点丢脸,安芷是崇拜自己的学妹,也不是很适合的倾诉烦恼对象,更不要说林怜、千叶理香那些林光政的女儿。
在一定程度上,陆瑟把冬妮海依看做跟包兴一样的,负责传达脑细胞命令的神经细胞,今天偶然发现冬妮海依也有弱小一面后,她变成了比包兴更适合的谈话对象。
“冬天吃烤串的人没有夏天多啊……来点啤酒吧。”陆瑟在地铁站附近的烧烤店提议。
“你以前不怎么喝酒啊?”冬妮海依感到有点奇怪,但也没阻止,她本身酒量不错,以前在村里就挺爱喝酒,在海上花号喝醉了那次主要是因为喝不惯洋酒。
于是穿着便服的两人,在烧烤店二楼的角落座位上喝酒撸串,酒肉下肚,气氛逐渐热络起来。
“我说你今天可真废物,体优生,1米85的大个,八极拳高手,居然被一个中年猥琐大叔白摸了半天!你自己说丢不丢人?”
陆瑟有意用“猥琐”二字替代了“秃顶”二字,他个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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