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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可曾听闻人剑合一[1/2页]

我!世家少爷,教校花女友成大佬 菜小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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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的白江确实很好看,肖余也跟着感慨起来,这是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人们总是有一天得一天的过着,没有往返的机会。
      这条江已经不知道埋没了多少历史。
      他看着女孩的头发在随风飘扬,大学后似乎很少见过对方把头发扎起来。
      要是正正常常没有大风吹的话确实是个女神范,但要是凌乱起来那就像个鬼。
      人长得白,大晚上这么回去要是没开路灯,估计保安亭的老季看了都觉得渗人。
      疑惑不由得问:“你喜欢披肩散发?”
      苏笙歌摇了摇头,好像也在思考着:“还行吧,我口袋里有发绳,要想扎起来随时都可以,你想要我扎头发吗?”
      说着她就从卫衣兜里掏出黑色的发绳,上边还有两个塑料小熊的装饰。
      肖余挠头讪笑起来:“就问问而已。”
      苏笙歌不经意的点着头,随即抬起手就把自己后脑勺的头发握成一捆,再环绕两圈发绳将其绑上,长长的单马尾就出来了。
      她笑吟吟的问:“好看嘛?”
      对方微微一怔,打量过来也没多思考就微笑点着头:“一直都好看。”
      “哈哈,多谢少爷夸奖。”
      肖余瞥了一眼过来,谁要当她少爷?
      苏笙歌挽着他的手臂,行走步伐变快了些许,旁边的车辆依旧川流不息。
      俩人一步一步的走出白江大桥,与许多路人擦肩而过,肖余不由得想起某句话:
      你身边的每一个经过的路人,都可能是别人日思夜想的梦乡之人。
      ————————
      次日清晨。
      肖余早起练剑,顺便给滚球倒上猫粮。
      现在他可以说是对剑这种武器的运用算得上是耍起来没压力,即使在没有法力的情况下,肖余觉得自己也能去武当过两招。
      当然这只是想想,别人练剑练了十几年,他一个没半个月的怎么跟别人比,技巧这方面是需要时间堆出来的。
      苏笙歌随后也衣衫凌乱的走出来,年轻的情侣总是喜欢在晚上做些什么,哪怕打打擦边球,那也可以过把瘾。
      看见肖余有模有样的挥着剑,她想起了昨晚在逛街时对方说的话,最近在修仙。
      她有些疑惑:“练剑也算修仙?”
      肖余握着剑柄转了两圈,也没看过来就回答道:“不算,这是修仙的剑道,跟那种武功秘籍差不多,只是需要法力运作。”
      她还是不太懂:“你哪来的法力?”
      这个问题涉及的事情就比较深奥点,对方想了一会便喃喃说:“就像是平行世界之类的,我也不太懂,反正乱七八糟的。”
      要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这种问题,那可得长篇大论,肖余没那么多大智慧,光是系统这玩意出现就够正常人喝一壶的了。
      不过既然都问出来,那新鲜事物就应该一起分享,肖余暂时放下剑刃,把手指上邪剑仙附体的戒指给摘下来。
      他拿着戒指在对方面前晃了晃,故作神秘的笑起来:“知道这是什么吗?”
      苏笙歌像是看傻子一样凝视着他:“这不是咱们没把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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