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李太白的诗句,能不棒吗?”我心中暗想,只是在这样的春宵之夜,读出他的诗句,要是让他知道,不知作何感想呢。
“貂蝉,有件事我不想隐瞒你。”等了一会儿,李封开口道。
“什么事?”
“咱们结婚之事,你不觉得有些蹊跷吗?”
“你这一说,还真是,阿珠嫂子怎么会无缘无故提出让我们结婚的?”我望了望李封,突然一下子明白了过来,“不会是你吧?”
李封笑了笑,回答道:“你不会怪我?”\t
“怎么会,我们现在不挺好的吗?”
“不过在这时候结婚,倒不是我要求的,只是之前,我曾向阿珠嫂子说过喜欢你的事,她可能看我们快要离开了,便顺嘴提了一句,结果撮合成了我俩的姻缘。”
“你刚才对我使用的那招,也是向阿珠嫂子请教的?”
“怎么可能,我们绝对不会聊到这个的。”李封急忙辩解。
我回头一想,的确如此,在古代社会,女人们都是相当保守的,没有可能和别人聊起闺房之事,更何况李封还是男性。
“好,我不问你了,看把你急的。”
两个人又抱着聊了一会,然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觉,一直睡到天色大明。
结婚前我们就商定,于婚后第三天便离开普救山庄,前往南阳去寻找黄檀。
我还把这次远途称作我和李封的“蜜月之行”。
我曾想,自己要是有一台时光穿梭机该多好,我把这台时光穿梭机专门用于新婚夫妻的蜜月之行,他们想要穿越到哪个年代,就让他们穿越到哪个年代。这种度蜜月的方式肯定会大受欢迎,不过要保证人给送过去,还能够送回来,不然风险太大,主办者会承受很大的赔付压力。
还在普救山庄的这两天,我和李封的日子过得舒心而惬意,即将离别,阿珠尽自己所能,让我们体验到相聚的欢乐。陆瑁也没有再去薛公那里学习,他给自己放了两天的假,专门来山庄陪我们。
自从上次去打猎,黄檀因为受到惊吓而心脏病发作去世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一起去打过猎。当然,陆瑁私下里与别的同伴打过猎,但从来没有和我们一起去过。
随着时间的流逝,黄檀的去世带给我们的伤痛慢慢淡化,正值秋季,是秋猎的好时候,陆瑁便提议大家一块去打猎,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同意。
这次打猎的收获颇丰,打到了七只野鸡、五只野兔、三只羚羊还有一头野鹿,回到山庄后,我主张将打来的野物做成烧烤,阿珠又把所剩不多的酒给取出来两坛,大家在月夜中开怀畅饮,相当快意。
终于到了要分别的时刻。天刚蒙蒙亮,我就听到门外传来阿珠打水的声音,她要提前给我们准备早餐。
我将李封叫醒,起来去帮阿珠干点活。
其他人也都起来了,对于这次分别,每个人的心里都不太好受。
我总觉得古时候的离别比我所生活的年代的离别要沉重许多,在二十一世纪,交通发达,信息畅通,就算不在一起了,也能够每天保持着联系。而古代的人在离别后,很多时候甚至杳无音讯,好点的话,长时间才能通上一封书信。
等我们吃过早饭,吴普已经把我们的马匹给牵了过来,阿珠将我们路上所需的吃食也准备好了,樊阿更是强塞给我们不少银两,作为路上的盘缠使用。
众人把我们送到了第二个十里长亭,才恋恋不舍地回去。
我和李封终于踏上了南阳蜜月之行,但说是“蜜月”,旅途中的辛苦却难以称得上“甜蜜”。由于连年的战争,就算在稍显安定的地区,人丁数量也大幅度减少,我们常常骑马走了很远路,也碰不上一户人家。
多亏阿珠给我们带了不少吃的,找不到吃饭的店铺时,我们就用这些东西来充饥。要是找不到住宿的旅馆,我们就找上一座破败的庙宇或房屋,甚至一个山洞来对付一晚。
就这样晓行夜住,我们朝着南阳城一路而去。
这日,临近中午时分,我们到达了一处夹山道上。这条道路不甚宽阔,要是在行军打仗时,于此处埋伏上一支兵马,绝对可以遏止住千军万马的攻势。
“这条道好险峻。”我望着两侧高可耸天的山壁说。
“咱们快快通过这里吧,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李封回道。
“怎么,你堂堂的李大将军,还害怕有劫道的毛贼不成?”
“害怕倒不至于,但我担心你啊,要是毛贼多的话,我照顾不到你,咋办?”
“原来他是担心我啊。”我暗道,不禁心中一股喜悦之情涌出。
可我的喜悦没持续多久,就被一声大喝给打断了。
在夹山道的前方,出现了一支十多人的小队伍,有两人骑在马上,另外的人步行跟在后面,都手拿着武器,朝我们步步逼来。
“真是担心什么,就来什么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111章 南阳蜜月之行[2/2页]